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答:职工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由单位或职工本人及时办理公积金转移。
缴存单位因合并、分立等原因需集体转移的,应由单位统一办理。
本市范围内转移的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到缴存银行直接办理。
本市转移至外市的应由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职工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职工本人签署的书面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机构审核后到缴存银行办理。
外市转移至本市的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增设账户后,持本人身份证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机构审核后出具接收函,到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